[返回首页]  

残荷听雨:失去榜样——纪念邓正来教授

发布时间: 2013-02-01   




失去榜样——纪念邓正来教授

残荷听雨

在浏览网页时,不经意看到一个噩耗:邓正来教授在今天凌晨因病辞世。看着这个报道,心中总觉有些被愚弄的感觉,打心眼我根本觉得这个就像愚人节开的玩笑。因为教授年纪不长,正是治学黄金时期,并未到古语所说“六十不留宿、七十不留吃、八十不留坐”的年龄。心中疙瘩后,打开凤凰网,资讯中也报道了教授辞世的消息,微博中亦有此类信息。 

教授是一位知名学者、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师,勿需像社会上某些人需要噱头维持自己的知名度。对于这样一位学术颇有建树和桃李满天下的人物,媒体应该不会开这种无聊滑稽的玩笑吧?看着看着,心中也就默认了这个不愿接受的事实。

说实话,我并不是教授的学生,和其也未有一面之缘,攀论关系起来还真不沾亲带故的。写这悼念性的文章,并未感有功利性动机,只是完全出于对教授的感激和敬佩。记得在母校湘潭大学读书时,所学专业是人力资源管理。学习中,难免接触一些人本思想和法律条文。工作后,总觉得一些知识点用积累那稍许的管理思想和法律理解都有值得商榷推敲的地方,不甚苦闷。幸运的是,母校的法律在湖南首屈一指,当时有个法学院的朋友得知我的苦闷后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博登海默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特别强调要邓正来译本。她告知我,技术层面的东西永远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在思想层面理清融通后,便会有蝶化的快感。

20093月,我从卓越购买了朋友推荐的书。拆开装帧,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内侧有教授的照片。教授眼镜挂在鼻梁上,目光沉思,手握一个大烟斗,给人一种深邃之感。啃书时,我也去网上查阅教授的资料。发现那张照片的曝光率最高。推想之,那肖像应该是其钟爱的一张了,可能符合教授的某种精神特质。啃完书后,对法理学的一些思想演绎和法律方法一些范式有了皮毛了解。对教授的崇敬多了更多:“教授精通英文,对原著恰到好处的汉译那是很多国内学者望尘莫及的,后面得知教授有外院求学经历,顿悟了朋友推荐的良苦用意;对专业术语的介绍以及全书每篇的逻辑安排,让人学习起不会有太多费力,这也是很多行家欠缺火候的地方。”

我阅此书,完全是为了解决自己心中的那个纠结。后面稍有理解后,再也不曾阅读教授的一些著作。主要是我非那个专业的人,读此类书籍很是要功底才能读懂;二是教授的一些作品兼容西方很广,我对西方知识的了解那可以用荒芜来形容,读了,不理解,要不更苦闷;要不断章取义,有违治学之人的本意,怕对作者也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只是,教授那严谨的治学风格和丰富的知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为我比较尊敬的学者。几年间,不时还进正来学堂去看看教授的一些文章,虽不曾看懂。

后来,我在读书的时候,也尝试去看不同的一些人的作品。有逻辑学的、美学的、伦理的、评论的。但都是国内的作品,国外著作也是汉译本,原著因英文不好无法涉及。想起曾立志像教授学习的那时场景,特别羞愧。唯一安慰的可能就是涉及面更客观了,不再武断。

也就那时,我无意中调和了两种极端的性格:堂吉诃德式和汉列忒式。前者代表信仰与理想;后者代表怀疑和分析。其一任了他的热忱,勇往直前,以就所自信之真理,虽牺牲一切而不惜;其一凭了他的理知,批评万物,终于归到只有自己,但是对于这唯一的自己也不能深信。这中转变,让自己心境开始转向平淡,不在血气方刚,或许这就是成熟知性的作用吧?

这种目前我还甚是认同的改变,不能说没有《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的推动,更不能说没有教授给予的间接影响,榜样作用的拉动。

现在教授走了。我想,很多人都失去了一位恩师、失去了一位引路的榜样。或许心灵将进入一段荒芜和晦涩的阶段,不知未来的旅途中还能否遇到这样的人?

夜已深,窗帘上挂满深冬寒意。只是,《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教授的译本还摆在自己的案头。

                                     

残荷听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作于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