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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关于社会秩序之性质问题的缘起

发布时间: 2013-01-27   




关于社会秩序之性质问题的缘起

                        ——从“童工”到教授

 


   
14岁当“童工”,去图书馆偷书看


   
我小学是在上海读的,当时是文革以前。小学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上海的小学进行了统考,我考上了上海外语学校。所以在那么小的时候我就见到了外国人——教外语的是外教,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即这个世界上的人是用不同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看法的。
   
我爷爷在解放前是一个私塾先生,我父亲也是搞教育工作的。在我上学之前,爷爷就给我讲三国、讲水浒,教我识很多字。受他的影响,我从小就一直喜欢读书,学习一直很好。最重要的是,我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同龄人一般都在看《烈火金刚》、《林海雪原》、《铁道游击队》等小说,而我却已经读了《西厢记》、《红楼梦》、《三国演义》等繁体字版竖排本的中国文学经典著作。后来,当我知道雷锋在夜里拿手电筒阅读《毛泽东选集》的时候,心里还在想,我早就用手电筒阅读中国文学经典了。
    
四、五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爆发了。我的读书生涯就此中断。1969年底,我随父母去了四川支援三线建设。14岁的时候,通过走后门,我进了内江的西南医疗器械厂当上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一份子——因为这样就可以不用上山下乡到农村去受苦了——但当时我确实是一名“童工”。关于“童工”,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秩序,而正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了思考为什么在新社会我依旧会当一名“童工”这个问题。
    
工厂的8年是我性格形成的时期。就是在那段时间,养成了我真诚、认真、平实和不卑不亢的性格。我的师傅和其他工人对我产生的巨大影响,绝非其他人所能教授给我的。我师傅是个高水平的车工,从小就进厂当了工人,没什么文化。我起先跟着他学,后来我的技术水平也非常好了,多次成为每年评选的三个先进生产者之一,成了那种永远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一年可以干完三年的活。
    
在工厂的时候,我依然喜欢读书。那时有一个习惯,几乎每个星期天都要从工厂徒步到内江的人民公园去。第一是去那里喝茶,第二是到公园里那个被封起来的藏书的屋子里去偷书,我每次都是从后窗爬进去偷书的,一般一次偷5本书,看完了以后如数还回去。当时偷回来看的有外国经典的文学名著像《罗曼罗兰文钞》等等,还有就是商务印书馆早年出版的一些思想类学术著作及西方人物传记。在那个时候,我偷书的事情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的,连爸爸妈妈都不敢告诉,而是把书藏起来偷偷地看。因为按照当时的说法,这些绝对是反革命的书,根本不能看。
   
在一次行窃的过程中,我被看管那些书的一个老右派现场活捉。被他逮住的时候,我非常恐惧。我告诉他,我每次看完的书,都还回来了。他不相信。于是我又告诉他,什么书在第几排书架上了,什么书里面折了页码,折页码的方式是怎样的,哪些地方又是我拿铅笔画的。结果他发现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个老右派也是一个读书人,他见我这么爱读书,就说,从此以后你不能再爬窗子了,被人抓住你就是现行反革命,你把书看完后从正门还回来,我帮你悄悄放进去,但是这件事谁都不能告诉。事隔多年,我至今也无从知晓这位老人的姓名,但我一直都非常感激他。
    
现在回想起来,我在那个时候,完全是出于一种对知识的渴望而去读书的。越没有精神寄托的时候,就越想读书;越没有知识的时代,对知识的渴求就越是真诚。


中国第一个学术个体户

这种看书的方式一直延续到了1978年。当年,我考上了四川外语学院。在学校里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差不多把在大学里应该学的东西全部自学完了。大二的时候,我就开始一边上课一边课;我常常到四川外语学院的隔壁学校西南政法学院(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听课,于是,我成了他们那边的学生。后来,西南政法大学聘请我当名誉教授的时候,西南政法学院78级的一些老同学还推选我当西政第11班的班长——其实当时西政只有10个班。
   
那个时候他们讲的法律思想史课程里会涉及到卢梭、洛克、康德等著名哲学家,而我原本就非常喜欢他们的思想,所以听得津津有味。而我那时最喜欢的是休谟的思想。在旁听的岁月里,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是罗世英先生,他是当年西南政法学院最优秀的老师之一。罗世英先生是国际法教授,那时他单身一人。每天晚上,78级的高才生都会去他家里聚会,相当于一个小小的沙龙,这个小沙龙结束以后就是我与罗世英先生的单独交流,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跟他在一起喝茶、谈学问。他看到我爱好学术,又读过很多书,所以非常赏识我。我认为自己就像他的一个私淑弟子,但是他不这么看,与我兄弟相称。在这个过程当中,我知道了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几位领袖人物,一是王铁崖先生,一是李浩培先生,还有一个是陈体强先生。其中,李浩培先生和陈体强先生都在外交学院任教。就这样,在1982年,我报考了外交学院的研究生,导师是李浩培先生和姚壮先生。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直接接受李浩培先生和陈体强先生的教导。在他们的教导下,1984年,亦即我还在读研究生的期间,我便在80年代影响最大的《走向未来》丛书中出版了我的第一本名为《昨天今天明天》的论著,同时还撰写了《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这本专著后来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在我读研究生的过程中,我便有幸与王铁崖、李浩培和陈体强三位大师级先生相识,这实在是我学术生涯的大运气。令我终生难忘的是,三位先生对于我热爱知识、喜爱读书之心的眷佑。李浩培先生不仅是外交学院的教授,还是外交部的法律顾问。他年事很高了,但总是帮我借他认为我应该看的书,教授我思考问题的方式,每次我去外交部见拜见他,他都会拿着他帮我借的很多书从他的办公室走下楼来到会客室跟我见面。陈体强先生66岁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实际上他是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方面最重要的人物,学问做得特别好,我非常敬仰他。先生偶尔会把我带到他的家里去,给我开小灶。他对我的最大的教诲,便是他反复告诉我的那句话:要多读法律哲学的书,不要光读国际法的书。我在研究生期间听王铁崖先生课的时候已经与先生相识了。我与王铁崖先生的交往最深,在学术上如此,在生活中也是如此——他甚至是我与我太太结婚的证婚人。与先生交往的过程中,有一件事情令我非常感动,让我看到了他们那一代优秀学者的风范。先生在被打成右派期间翻译了凯尔森撰写的《国际法原理》这本名著,尽管当时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照或依凭。到80年代初,我作为《二十世纪文库》的编委,有幸负责先生这部译著的校订工作。我作为责编做完这些工作之后,先生当着他的学生和他的同事的面,一定要让我做这本书的校者,这令我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先生在学界有着极高的名望和地位,但是却想让我这样一个无名的年轻后进做他的译著的校者,可见他对后辈学人的提携和褒奖。先生用这样一种言传身教的方式告诉了我这样两个道理:一是学术的梯队建设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二是我们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年轻的学者。令我最感荣幸的是,王铁崖先生生前仅有的两本论文集都是他指定由我来主编出版的。王铁崖、李浩培和陈体强三位先生都是早年的留学生,在学术研究上受过严格的训练,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都有着令人极为敬佩的学术品格。他们对我的教育以及他们为我树立的榜样,是我最终走上学术道路的基本激励。
    1985
年,我离开了体制,成了一个完全独立自由的学者。大约是在1987年,《中国青年报》在头版头条上发表了一则报道,称我是中国第一个学术个体户。我当时之所以想成为一个自由学者,除了其他种种缘由,最主要的原因有这样两点:第一,我对当时的学术体制和教育体制颇有看法,总觉得学术研究受到了太多的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和支配;第二,我信奉学在民间的理念,因此认为我自己完全能够在体制外把自己想做的学术研究做好。基于这两点,我离开了当时的学术体制,开始了在民间学术道路上的寂寞独行。
   
做学术个体户要承受的艰辛是常人很难想像的。我在北京没有居住的地方,属于三无人员”——没有户口,没有住房,没有收入。记得在最初的那个冬天,我整天背一个书包(里面全是我要看的书)到处跑。我把铺盖卷放在一个同学的办公室里,他帮我收好。等他下班后,就把办公室钥匙给我。我就把铺盖卷打开,就在他的办公室里看书、睡觉。一大早,我又把铺盖卷收好,然后出去。如果晚上与朋友聊学问聊晚了回不去了,我就到地铁站去。北京的冬天非常冷,我就在地铁站里跑步,以抵抗严寒。跑热了,我就坐下来看书,冷了再跑。当时惟一的希望,不是任何其他东西,就是盼着头一班的地铁赶紧来,因为进到地铁车厢里就暖和了。在那个计划的时代,与现在很不一样,做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会被很多人瞧不起。我没有任何证件,无法去图书馆借书,所以一般都是写下书名,然后请好友帮忙借。有的时候还会在马路上被警察拦住查证件,我就谎称自己是某学校的学生,搪塞过去。但是,即使这般艰辛和困难,也没有动摇我读书、做学问的信心,因为对于我来说,读书和做学问就像我呼吸的空气和我喝的水一般重要。
   
我当时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稿费收入。在1987年,我与好友翻译出版了博登海默的名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部法理学译著,学术界公认这本书对整个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当然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相当可观的一笔稿费。另外,我是学外语出身的,受过严格的外语训练,1986年北京开始有了私人办外语教学的学校,于是我兼职给他们当外语教师。当时是每周上两次课,每月下来,也可以有一部分收入。我在北京住过的地下室有七八处,有的紧挨着臭水沟,实在不堪想象。但是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有许多真诚的好朋友。在我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我无私的、真诚的帮助和支持。直到1990年左右,我的生活才逐渐有了好转。
   
尽管如此,我却认为,对于一个视学术为安身立命之本的人来说,我最困难的时期并不是在80年代,而是在90年代初,因为当时做学问的氛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创办《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

 

1989年到90年代初,是中国学术界非常沉闷的时期。因此,如何提升中国社会科学,是我在那个时期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与学术界的同仁一起创办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在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过程中,我发现,中国学术界连匿名评审制度都不了解,而且大多数学术论文甚至满篇都是议论,既不论证,也不注释,同时剽窃抄袭现象也令人担忧。这一切都意味着知识生产与学术规范在中国学术传统建构过程中的严重缺失。出于这样的考虑,我认为有必要掀起一场严肃讨论中国学术规范化和本土化的运动,所以又在1994年主编了《中国书评》。当时,这两个刊物都是在香港出版的。
   
民间的立场和纯学术的方式来创办《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得到了一大批学术同仁的认可和支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创刊以后,也是出于我个人对中国学术的基本情结,我每期都邀请一位学术界泰斗题写为了中国这四个字作为扉页。陈岱孙、汤一介、季羡林、庞朴、费孝通、王铁崖、周一良、邓广铭、任继愈等先生都为我们润过笔。最认真的是季羡林先生,他不是只写一幅,而是写了三幅,供我们挑选。《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一周年庆祝的时候,无论是老先生还是年轻学者,都为季刊的出版和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陈岱孙老先生当时快90岁了,还坚持自己打车一定要参加聚会;钱钟书先生因为生病住在医院里,仍打来电话祝贺。王铁崖、李慎之、任继愈、汤一介、周一良、邓广铭、张岱年等先生也都与会发言。另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根本不用约稿就可以有足够的稿源,而且肯定是水平很高的学术论文。学术界的这种支持,在很大的程度上证明了学术界迫切需要这样的学术刊物,也证明了学在民间对中国学术发展的重要性。《中国书评》是西学东渐以来唯一的一本真正的进行学术书评的刊物。它所发表的书评既不是读后感的文字,也不是广告性的吹捧文字,更不是意识形态的批判文字,而是真正的进行学术讨论和批评的文章,所以在中国的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组织了“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大讨论,并与王元化、姜义华、许纪霖等先生一起在上海组织召开了一次全国性的会议,在北京更是进行了多场的学术讨论。这些讨论为“市民社会与国家”范式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随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又与《中国书评》一起,推动了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和本土化的运动。在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和本土化的运动中,《中国书评》对剽窃、抄袭等现象进行了严肃的讨论和批判。我本人也积极参与了这项工作。当时,有两位中国学者出版了一本《南极的法律与政治》的著作,实际上是他们剽窃澳大利亚一位教授的作品,他们把这位教授的著作翻译过来,几乎原封不动的变成了自己的著作。我对这一剽窃行为进行了批判,《科技日报》还对我进行了采访,连一些院士都参加了签名,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现象。当然,这场运动还在持续,我们也一直在努力推进,但是,中国的学术规范化运动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打假是需要的,但是建立能够使学术发展和知识增长的学术制度更重要。我相信,随着《中国书评》在2005年的复刊,中国的学术规范化运动会很快就会推进到第二个阶段,也就是我所谓的“知识生产机器反思与批判”的阶段。我们知道,中国学术规范化运动的第一个阶段还是对基本学术规范的清理、建构和讨论,因此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把规范化的讨论重点放到对那些生产知识的机器本身的反思与批判中去。

在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的岁月里,发生了许多让我必须认真去思去考的问题,同时也发生了许多令人感动的事情。其中有几件最令我感动的事,当然它们都与一个问题相关,即“钱”的问题。众所周知,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知识分子还是相当贫穷的一群;但是在《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出版的最初几年中,所有的编委都是不拿编辑费用的,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作者也都是不拿稿费的,但是,正是这些作者,却把他们自己认为最重要的论文贡献给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贡献给了以“学在民间”为本的中国社会科学。后来,有一位企业家愿意资助《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编委们,他允诺每年给编委会10万元。如果按当时10个干具体工作的编委平均分,一个人可以分到1万元。这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绝对是一大笔财富了。但是经过讨论,这些编委最后决定,把这笔钱拿出来创设并资助《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且明确规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编委会中任何一位编委都不得申报这一项目,这一项目只能供编委会以外的学者做专项研究。徐友渔等学者就是受此项目资助的学者。很遗憾,这项资助因企业方面的原因实际上只延续了两年。

当然,我还想借此机会提一下三联书店的董秀玉和许医农女士,她们也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人物。1994年,三联书店的负责人董秀玉女士决意要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简体版本。于是我们就合作,并由许医农女士担任责任编辑,连续出版了三期,只是在内地改名为《中国社会科学辑刊》。但是很遗憾,到第四期的时候就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被停了下来。必须承认,她们两位在推进《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的发展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现在来看,我们可以说,“学在民间”的真正努力,实际上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在这个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到今天为止,中国大陆类似的专业性的、连续性的学术刊物已经有了500多种;其间有很多非常精彩的学术刊物,除了《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以外,还有《学人》、《原道》、《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科学评论》、《论证》、《中国学术》等等。

 

到吉林大学任教

 

1996年,《中国书评》已经出版了10期。因为我个人身体的原因,这个刊物停办了。到1998年的时候,我对中国学术界的浮躁越来越感到不满,于是决定重新回到书斋里去,实施我个人的学术“闭关”。此后,我进行了为期5年的学术闭关。所谓“闭关”,就是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不出国参加任何国际的学术活动;二是不参加国内举办的任何学术活动;三是不接受任何采访和约稿。在这个期间,我翻译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近220万字的著作,对他的自由主义理论进行了详尽的研究,每年写出了一篇6-8万字的研究论文。这些论文后来结集为《规则·秩序·无知》一书,去年在三联书店出版了。这是一段很美的时光,我一直眷恋着其间的那种寂寞和欢愉,而且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重新回到那一凝固了的光阴中去。

2003年初,我正好写完了一本研究哈耶克理论的著作,非常疲劳。在与我的好友、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先生通电话的时候,他欢迎我和太太一起去吉林大学走动走动,休息几天。在吉大期间,我跟那里的教授和研究生见了面,进行了一些交流。最后,文显兄提出来要调我到吉林大学去。他坦诚地告诉我,与其他大学相比,吉林大学条件不是太好,而他又确实需要我去支持他,把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法哲学和法理学的发展往前推进。在此之前,就有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朋友向我表达过这样的意思,我都没有考虑。但是,文显兄是我的老朋友,而且邀请也极其诚恳,我不忍心拂他的面子。于是,我想提两个先决条件把他难住,而这就是后来大家知道的“二不原则”:第一,在吉林大学任教期间终身不担任任何行政带“长”的职务;第二,在吉林大学任教期间终身不担任任何实质性学术带“长”的职务,我只带博士生和硕士生,承担教书的工作。但是没有想到,本来我提这“二不原则”是为了让吉林大学自己把邀请撤回去,可是他们听了以后却很高兴。后来我知道,几乎所有在体制之内进行调动的人都是“要”条件的,而我是“不要”条件的。当时我在心里想,对我这样一个痴心学问的人来说,这个“二不原则”,实际上是“要”了一个最大最大的条件,那就是要有我自己进行研究和进行真正教学的时间。

就这样,在20033月份的时候,我结束了18年的自由学者的身份,进入了体制,成了吉林大学的教授和博导,成了体制中的一员。但是,我知道,我绝不会因身份的变化而放弃我对既有学术体制的批判态度、对学术的那份挚爱、以及对“学在民间”之理念的信奉,因为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基本担当。事实也是如此。

的确,我特别愿意当教师。实际上,从90年代开始到现在,在我的家里,各种各样的读书班就一直没有间断过。来读书的都是各个大学的研究生,有北大的,有清华的,也有人大的。他们经常到我家里来读书。今年的“五一”节,北大的几位博士生和硕士生还在我家里读霍姆斯的名著《法律之路》呢。我在做学生的时代,就特别渴望有好的老师和好的教授能够指导自己读书。我当时就一直在想什么样的老师才是一个好老师这样的问题。所以,现在我自己当老师了,就必须按照我所想象的那种好老师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吉林大学给我规定的条件是:每个学期只需要去一次,每次上7-10天的课就够了。这就是说,我一年只需要去吉大两次。但是仅在2004年,我就去了13次,几乎每个月都给学生上课。我坐火车早上7点到长春,但是9点就开始上课了。如果我今天晚上走,一般在下午还要给学生上课。我每次去吉林大学至少是一周时间,每天都上课。2003年的下半年,我个人的最大的事情是我身患喉癌,极其幸运的是发现得很早。即使如此,大夫明确告诉我尽量别说话,甚至干脆别说话。但是面对那些渴望知识的学生,我做不到,我必须去给他们上课。由于我是上课最多的博导,2004年底,吉林大学法学院对我做出的一些努力给予了褒奖,给了我一个惟一的“特殊贡献奖”。从单位来说,这是一个鼓励,但是从我自己来看,这实际上是一种本分,一个老师的本分。面对当今的高等教育状况,我始终觉得,在我们努力把大学办成研究性大学的同时,绝不能忘了大学最基本的功能是教育——在课堂里上课。

坦率地讲,给学生讲课也许对我个人身体不好,甚至很不好,但是我心里很清楚,当看到学生们因我给他们讲课而取得进步的时候,我因此而感受到的喜悦是最美的,是可以与生命存在本身相比拟的一种体验。作为一名大学教师,我想说,我真的愿意给学生讲课,而且也正在从学生们的进步中感受到我所说的那种美。

 

(邓正来口述  采写:《新京报》记者张弘)

 

 

记者手记:

尽管久闻其名,但是,邓正来先生的学术成就让仍我感到惊叹,细数他的学术专著和他翻译、主编的著作后可以发现,很多教授、博导的学术成果不及其十分之一。他的学术脉络从国际法开始,然后是法律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到自由主义。

在一般学者那里,学科的划分比较明显;而在邓正来身上,则很难对他做一个清晰的划分。他是法学教授,但是,也有人称他为政治哲学家、社会学家,他甚至还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998-1999年的客座研究员。当我问他为什么会走上这样一条学术道路时,他表示,自己做学术研究首先是对知识的爱,更重要的是解决自己的困惑。他有一个根本的困惑是:在读小学的时候,书本上说,在旧社会,孩子没有机床、车床高就当了童工。而他在新社会,14岁当童工被认为是很幸运的事,而且要走后门。邓正来用今天的学术语言概括了自己当年开始发问并一直持续的问题:是谁使我生活在这样一种性质的社会秩序当中?我凭什么应当生活在里面?难道我的祖辈给我创造的这样一种性质的社会秩序就是我应当生活在其中的理由吗?正是出于这样的疑问,他让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嘟儿在上小学三年纪的时候,休学在家一整年,自己亲自教她。在此期间,女儿读完了《圣经故事》、《希腊故事》、《艺术史》、《宗教史》、《哲学史》等书籍。但是后来不得已,邓正来又把女儿送回了学校。他是这样对我述说自己这样做的原因的:

“自从有了女儿之后,我每天都是幸福的。但她上学之后,我在幸福以外又多了一分担忧,因为我很不愿意让她受应试教育的宰制。她的存在本身,进一步强化了我自己的困惑,甚至‘命令’我必须去认真思考和回答我在前面提出的那个根本的问题,即凭什么她必须生活在我给她规定的这种性质的社会秩序当中?我认为,这是一个每个人都必须直面的与自己生命紧密相关的根本问题”。

这个问题,不仅是他研究的课题,也是我必须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但是,我还没有找到答案,或者说,我的答案很苍白。